如果性自由是人的权利,那么撒谎是不是人的权利呢?我想肯定有人说:我最讨厌的就是撒谎的人了。所以,一定不会有人说:人拥有撒谎的权利。
但是,如果人们追求性自由,那么必然要撒谎。女人出轨的时候,一定要背着老公吧,而且除非被捉奸在床,否则打死也不招。男人也是一样,要出去找女人,就要跟老婆说:我出去打高尔夫球。什么是高尔夫球?就是把球送进十八个洞那种的。呵,要说理由嘛,多的不可胜数。
是啊,对这种事,相互的撒谎,已经变成家常便饭。如果有谁在这个问题上表现的很诚实,那这个家就要闹翻天,甚至闹到离婚的地步。
为什么会这样呢?很简单,无论男女,生来对性的问题都很自私。自己的老公或老婆,自己用着可以,让别人用那可不行。这不单是怕别人取笑、脸上无光,其实,本质上是出于天生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会使被戴绿帽子的男人大为光火,被戴红帽子的女人倍感伤心。
也许正是这种嫉妒心的作用,古代的时候,人们根据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由人推己,逐渐形成了严格的道德习俗。在农业时代,没有手机、没有汽车,左邻右居都是熟人,想找个隐密偷情的地方也不容易。人们即使想欺骗对方,或寻花问柳,或红杏出墙,很难躲过邻居的目光。常言道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这种事只要发生,很快就会满城风雨,更不用说传到老公或老婆的耳朵里。于是,道德压力,加上很容易被发现的恐惧,才使那个时代的人们普遍比较规矩。个别出轨的,都是色胆包天、死都不怕的主。
那个时代,由于人们在家庭及社会的压力下普遍比较规矩,夫妻之间也就没有什么可隐瞒的,自然表现的都比较忠诚。那么在婚姻中要求双方忠诚以待,自然不是什么费气力的事了。
现在可不同了。交通通迅如此发达,跟情人打个电话、发个短信,随后删除记录,神不知鬼不觉;要么上网聊个天、约个会,别人也不容易发现。约会的时候,两人分别开车或叫上出租车,不消一分钟就会躲开所有熟人的视线,分别进入事先订好的宾馆或某个私家公寓。整个过程,连美国中央情报局都不容易发现。
这个时代,人们在外寻欢,要比以前方便多了。人们不再担心邻居的目光,不再担心恶事传千里。久而久之,相没成习,那道德约束也就随风而去,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公开谈论着性的权利了。连那些胆小如鼠的男人女人,也不再害怕来自社会的压力,坦坦荡荡、光明正大地拥着情人,出入着各种约会地点。
正因为如此,要求夫妻双方保持忠诚,就难上加难了。于是家庭中的撒谎现象,要比以前大为增加。夫妻之间嘴上说着忠诚、动情的话语,可是,谁能相信那是真的呢?很多时候,一方明显对另一方产生怀疑,但是没有证据,也无可奈何,只能心里叫苦,自己折磨自己。
一个朋友在喝酒的时候说:“我在外面肯定有人,她不知道。但话说回来,她在外面有没有人,我也不知道啊”。
是啊,这个时代,夫妻双方的信任,完全建立在相互欺骗的基础上了。能够完美地欺骗对方一辈子,不被发现,就是幸福婚姻。性自由的代价,就是撒谎成性。
这个问题有没有解决办法呢?我是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但是,前些日子,读了我国著名性学家李银河的博客,发现她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如果夫妻双方商量好,达成共识,在不影响双方感情的基础上,共同出轨,就不存在撒谎的问题了。她还举例说:比如两对儿夫妻在自愿基础上的换妻换夫。
呵呵,想一想,的确有这样的夫妻存在,可以理解。但是,放在自己身上,却怎么都无法接受。我宁愿她一但在外有人,不要让任何人知道,给我一个即不伤面子、又不会使嫉妒心发作的谎言。因为有时候,看到两人都在为对方着想,那种心帖心的感觉真好,尽管那可能只是一种感觉。
性自由与嫉妒心、谎言与诚实,请问大家如何取舍?
√最后编辑于2009/8/12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