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长恨歌

中流自在心 阅2728



王安忆,1954年生,上海人,中国作协副主席,著名作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长恨歌》《启蒙时代》《天香》等。王安忆小说的题材大多集中在上海以及周边地区,有非常强的地域特色。2013年,王安忆获得了法国政府颁发的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

关于本书

《长恨歌》是王安忆最著名、也最畅销的小说,这本书获得了中国文学长篇小说的最高荣誉茅盾文学奖。王安忆是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旧社会上海小姐的新闻,萌生了灵感,才构思出了这部小说。她把人物的命运放到上海在二十世纪风云变幻的历史中去,显得十分有分量。

核心内容

小说的主角是昔日的上海小姐王琦瑶。王琦瑶本是弄堂女孩,偶然的机缘被选成上海小姐后,人生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本上无法自己掌控。王安忆用非常华丽的语言写了王琦瑶的一生,40多年岁月娓娓道来,功夫全在王安忆对人物关系细致精彩的判断。在这本小说里,王安忆特别深刻地阐述了红颜薄命这个话题。


《长恨歌》的故事其实非常简单,写得是主角王琦瑶的43年,这个“琦”和“瑶”都是美玉的意思。王琦瑶长在上海的弄堂里,说明她是小家碧玉,不是大家闺秀。大家闺秀是住在花园洋房里的,但是底层也长不出王琦瑶来。

她家的前客厅,是有一套、半套红木家具的,她父亲是坐在早晨的有轨电车里去上班,母亲是坐在下午的三轮车里去剪旗袍料子。王琦瑶是弄堂里长出的美女,不要说在上海这种地方,即使是在小城镇都不会是长在深闺无人识的。一旦长成了美女,就会走出弄堂。

王安忆写“王琦瑶”们,用了一个词:待字闺中。
她们追潮流,崇拜明星,也想把时代精神披挂在身上;但她们又知道,家底没有实力,于是常常就感伤。王安忆写:伏天晒霉的日子,王琦瑶望着母亲的垫箱,就要憧憬自己的嫁妆。红颜为什么薄命,其实也不新鲜。所以王安忆说,关键是怎么写,写什么。怎么写呢?《长恨歌》在结构上分成三部,第一部写40年代王琦瑶美的发现和释放,从1943年她16岁开始,到1948年她21岁结束。第二部写王琦瑶已经成了零落之花,回到乡下外婆家邬桥,一个干净的少年阿二说了一句,要到上海做工去养她,就触发她回到了上海。

从篇幅上看,第二部是最长的,王安忆写王琦瑶自学了三个月,成了新社会自食其力的一个打针的护士,又回到了弄堂。这时候交代王琦瑶的年龄是25岁,应该是1954年。第二部一直从50年代写到60年代“文革”,“文革”的时候,王琦瑶已经37岁了。

第三部是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15岁写起。薇薇是1961年出生的,1976年是15岁。写薇薇是为了带出她的同学张永红,这是一个“文革”时候的名字。写张永红是为了王琦瑶最后的落幕,这是一个新时代了。结尾的王琦瑶死在了1986年的春节。

《长恨歌》的这三部分里,四、五十年代的旧上海,王安忆展开想象力的翅膀,都写得非常好。八十年代是她亲历的,但也许因为她对张永红、老克腊、长脚这一类的青年其实并不熟悉,王琦瑶晚年的心理也很难把握,所以反而写得弱。老克腊和长脚这两人,我后面还会再专门讲到。

王安忆习惯线性叙述,就是用时间的长度来表现命运的沧桑。王琦瑶生命中遇到了一连串的男人,决定了她的命运跌宕起伏。16岁,她被同学吴佩珍带到电影厂,遇到了一个导演。这个导演特别看好她,就让她试镜头,在镜头里,导演觉得王琦瑶不适合拍电影。王安忆是怎么描写导演在镜头里觉察到他自己的失误的呢?她说,导演发现王琦瑶的美是家常的,是在客堂里头给自己人欣赏的,她的美是忠诚老实的,不是戏剧性、兴风作浪的,是拘泥的美。于是王琦瑶和导演就错开了。

到了50年代她才知道,这个导演其实是共产党。她准备参加上海小姐的评选时,这个导演还专门请她吃饭,劝阻过她。王琦瑶后来笑称,“假如那时候听了他的话,就不是蒋丽丽革命,是我王琦瑶革命了。”蒋丽丽是她的同学,后来参加了革命,成了革命干部。

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程先生。程先生是做铁路工程的,业余爱好是摄影师,小说里描写他是分头,金丝眼镜,三件套的西装,英文很地道,戴礼帽,手里还拿着手杖。程先生给王琦瑶拍了照片,刊登在《上海生活》的封二上。程先生又和蒋丽丽联手,帮助王琦瑶,让她在上海的选美比赛中成了第三名。蒋丽丽是王琦瑶同学里家境最富裕的,住在花园洋房里头,有汽车间。蒋丽丽是王琦瑶的经济支持,程先生是她的气质支持。蒋丽丽其实是被程先生推动着走的,她喜欢程先生,程先生却喜欢王琦瑶,这也是俗套的三角,关键在写法。
王安忆写蒋丽丽让王琦瑶搬到她家里,住在书房里,窗户对着花园,月影婆娑。王琦瑶就感觉到,蒋丽丽家里的月亮也和自己家里的不同。怎么不同呢?自己家里的月亮是天井里的月亮,有厨房烟熏火燎的气味;这里的月亮却是小说里的意境,有花影藤风的。在这里,夜里的声音都是无名的,不像自己家里,谁家的孩子哭,抽水马桶的落水声音都是有名有姓的。
程先生是怎么喜欢上王琦瑶的呢?王安忆写程先生看她的照片,也不是绝顶的漂亮。照片里的王琦瑶只能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乖。那种乖似乎是可着人的心裁剪的,五官、体态都是乖的,布旗袍的花样也是最乖的那种,细细的,一小朵一小朵,要和你做朋友的。

王安忆又写程先生的感觉,说照片上的王琦瑶不是美,是好看。美和好看有什么区别呢?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还有一点善解,亲切的,适度从容,有益无害的。王安忆小说中丰满的魅力就是由这些细节的针脚连接起来的。一件讲究的衣服要看布料,更要看针脚。

王琦瑶成了选美的第三名,就成了上海的三小姐,成了明星,就有很多人来追求了,她也就面临选择了。这时候,王琦瑶怎么看程先生呢?她说,程先生是一个已知数,没有着落的一个倚靠,退上一万步,最后还有个程先生,万事无成,最后也还有个程先生。这个判断很冷酷,但是很符合弄堂里头长大的王琦瑶。而且,很要命的还是,程先生的痴心,把王琦瑶的心给抬高了。所以,当李主任出现后,王琦瑶几乎是没有压力,就放下了程先生。

王安忆是这么写王琦瑶的选择的,她说: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李主任是决定一切的。程先生这是要由别人替他做决定的。

李主任是一位国民党的神秘大官,你可以把他理解成戴笠一样的人物。李主任是当天汽车送回家,就约明天晚上的晚饭,第三天就到老凤祥给她买了宝石戒指。王安忆的叙述中间有很多很精彩的评述。她说,程先生虽是男人,却因为温存的天性,又要投合王琦瑶,也就成了女人。李主任却是大世界的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来去都是由他的。李主任不是接受别人的爱,是接受别人的命运,将人的命运拿过去,一一给予不同的负责,王琦瑶要的就是这样的负责。

李主任是身居高位,在时局的漩涡中,跟戴笠当初的处境很相似。戴笠当初也确实是金屋藏过娇。王安忆也专门安排李先生最后死于空难,和戴笠一样,只不过时间是1948年而已。
李主任让王琦瑶住进了爱丽丝公寓,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的木盒,里面是金条。有多少根呢?王安忆只写“一些”,没交代。这个爱丽丝公寓也有热心的读者考察,说其实就是上海音乐学院附近,比利时人的克莱门公寓。

王琦瑶的第三个男人就是第二部里的康明逊。第二部里,王琦瑶回到上海,住进了平安里。康明逊是平安里富裕人家严师母的表弟,他在北京读的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甘肃,他不去,在家里靠着父亲在银行存款的利息过日子,是严师母拉到王琦瑶聚会圈里的第三位。第四位就是萨沙,他是革命烈士和苏联女人留下的混血儿,是康明逊为了满足严师母想打麻将的要求,拉进来的。

王安忆回避了50年代政治环境对生活的影响,比如说公私合营、反右。公私合营只写到了严先生成了挂名的副厂长,比他级别高的康明逊的父亲就办了退休,回家吃老本。王安忆写的是挂上窗帘以后,从大资变成小资的生活。下午茶的点心、汤圆、咖啡、蟹粉小笼包,围炉夜话里的暖锅、蛋饺、烤鱼干、烤年糕片、酒酿圆子,关起门来就浑然不觉外面的世界。
王安忆通过王琦瑶的眼睛,写康明逊是细致、善解人意,又周到的。他每天帮着王琦瑶准备下午茶,知书达礼,产生情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两人的关系,王安忆是写得极其微妙的,王安忆说,这件事情他们都知道,却都要装作不知道,但只能自己装不知道,不许对方也装不知道。他们既要提醒对方知道,又要对方承认自己不知道。就像绕口令。

康明逊有一回打麻将的时候看王琦瑶,灯光从上面照下来,脸上遮了阴影,她的眼睛在阴影里头亮着,忽然一扬眉,笑了,把面前的牌推倒,这让康明逊想起了阮玲玉。他的心理是,这个城市已经是另外一座了,连路的名字都是新的,建筑和灯光还在,却只是壳子。王琦瑶就像是上时代的一件遗物,把他的心给带回来了。

康明逊是先知道王琦瑶的身份的,但他是小老婆生的,家里的独子,一个想要又没有骨气的男人。他在和王琦瑶身体接触之前,是有言在先的,他说:“我算什么样的男人呢?对自己的亲生母亲都要叫二妈的,在夹缝中间求生存,如果样样要靠自己,就更不敢奢望了。”他说,“我什么事情都没有办法。”王琦瑶说:“我求的只是你的心。”康明逊就说:“我怕我是心有余力不足。”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王琦瑶就只能委屈了。她怀孕了,也没让康明逊承担责任,找到了那个烈士子弟萨沙,这是一个俄罗斯的名字。委身给他,又跟他说是怀了他的孩子,然后让萨沙带她去做人流。萨沙知道了王琦瑶是在欺负他,后来就回苏联了,王琦瑶就决定要留下这个孩子,这时候就又碰到了垫底的程先生。这里有点戏剧化。

王安忆写两个人在寄卖东西的旧货店里见面,12年过去,应该是1960年了。王安忆描写这时候程先生是西装穿旧了,袖口起毛了,金丝眼镜褪色了,像是从40年代的电影里走下来。她说,1960年的上海,这样的人物马路上是走着几个的。那么关于1960年,王安忆用了一句很准确的描写,她说:奶油蛋糕的香味几乎能杀人,起码也让人丧失道德。因为那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吃的。

程先生重逢王琦瑶后,就承担起了照顾王琦瑶的角色,这时候康明逊在干什么呢?他只做一件事,就是排队,上午九点到中餐厅排队,下午四点到西餐厅排队,等着吃饭,等着喝咖啡。因为他们家是资本家,有钱,但是那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吃的,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排队排晚了之后,可能就吃不上。

王安忆写60年代的王琦瑶和程先生,写得比较复杂。她先写王琦瑶的心理,她发现程先生没变,她却是变了的。倘若是程先生变了些也还好说,程先生不失毫厘,反而使她心生愧疚。程先生守身如玉这么多年,等来的却是千疮百孔的一份生计,于是她不敢认他为底了,她觉得自己失去了资格。

然后再写他们好像温习着旧时光,吃完了晚饭,忙完,两人一边一头坐在沙发上面。困倦了,程先生会为王琦瑶铺好床,扶她上去,检查完窗户的插销,拉好窗帘,然后关上灯,轻轻地拉上门回家。程先生从来不在王琦瑶家里过夜。这其实是王琦瑶一生中珍贵的温馨时光,可是很短暂。

孩子生下来,康明逊就来了。细致的程先生在满月酒上就看出了端倪。王琦瑶在敬酒的时候说,“程先生是我王琦瑶最难堪的时候的至交,王琦瑶就算是有一万个错,程先生也是一个原谅,这恩和义是刻骨铭心,永世难忘。”

程先生听她只说情义,不提一个情字,看出她心里喜欢的还是康明逊,就生出了无限的感慨。那天他喝多了酒,醒来的时候发现躺在王琦瑶的沙发上,王琦瑶就在床上。程先生就说了一段话。他说:“现在你和我只有一步之遥,我明白,只要我程先生跨过这一步,你是不会说一个不字的。”他说,“但是要说这一步,我程先生几乎等了有半辈子了,但这一步不是说跨过就跨过的,不是还有咫尺天涯的说法吗?我原本想好,就做个彼此知己的朋友,也不枉人生一世了。可是人和人在一起,就像逆水行舟一样,不进则退的,要进又进不了的时候,看来就只能退了。”

第二天,程先生就不再来王琦瑶家了。康明逊又恢复了走动。

王琦瑶是既耽误了真爱她的程先生,也耽误了真爱程先生的蒋丽丽。后来蒋丽丽得了癌症死了,程先生成了“文革”的第一批自杀者,他被造反派说成是特务。

最后一个让王琦瑶失去自尊的男人就是老克腊。老克腊是上海从60年代开始出现的一个名词,老是老派,克腊就是古典。用今天的说法就是还固守着考究的腔调,腔调是上海人一直看重的。这个老克腊是个中学体育老师,会弹西班牙吉他,有上百张爵士唱片。

老克腊和王琦瑶相识是因为怜悯,有一次在 party 上面,王琦瑶坐在墙角,就像是一个摆饰,老克腊在她身上看到了时间的腐蚀力,觉得她冷落了,就邀她跳舞。他被她的舞步感动了,王琦瑶也夸他跳得好,是老派的拉丁。他就要请王琦瑶吃饭,他们就成了朋友。

这最后一次,王琦瑶其实一直在提醒老克腊,不要无视他们之间相隔的时间。但是老克腊恰恰就是被远隔的时光,那种褪色的老照片上的风采感动得不由自主。等到从时光错乱中间清醒过来,王琦瑶又离不开这个梦境了。

王琦瑶最丧失尊严,丧失已经守了许多年的尊严的举动是,把李主任当年给她那个雕花木箱推给了老克腊,说这么多年,她明白什么都靠不住,只有这个靠得住。她说:“现在我想把这个底交给你了。我不会拖你那么久的,我只想让你陪陪我。”很可怜。可惜,老克腊不是真克腊,他流泪就逃了出来,托张永红把王琦瑶家里的钥匙还给她。张永红是王琦瑶女儿薇薇的同学,这个前面我已经介绍过,张永红就把钥匙给了她的男朋友长脚,“长脚”就是个子特别高的意思。长脚其实是社会上的混子,他就在半夜两三点拿了钥匙,开门上楼,掐死了王琦瑶。

这部小说结尾的描写是,看到了这个城市罪孽的鸽子,天亮就要准备起飞了。而对面花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最后这部小说的文学价值。

首先,这部小说用王安忆自己的说法,是用了一种华丽的叙述方法。王安忆说,她的小说第一句开头总是定调子的,就像音乐里的调性确定。而这部小说第一章第一节的标题是“弄堂”,开头第一句是:站一个制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王安忆说,这是法国作家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鸟瞰巴黎一节给她的影响。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用了很华丽的叙述语调。《巴黎圣母院》的鸟瞰是在第三卷,雨果是先细致地描写了巴黎圣母院的内景,再在圣母院塔顶上面鸟瞰了巴黎。

王安忆这是先鸟瞰弄堂,写弄堂里市井的流言,再写偏厢房或者亭子间里的闺阁,看到这城市里最隐秘罪罚的鸽子,最后才写到弄堂里的女儿王琦瑶。

读过这部小说的读者,一定会对这个冗长的开头印象特别深刻,她用了整整的20多页的篇幅来铺垫环境。这就是王安忆说的,铺张、华丽。而我前面已经说过,这部小说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功夫全在王安忆对人物关系细致精彩的判断。以这样细致精彩的判断,构成了40多年岁月娓娓道来的华丽的叙述。

王琦瑶的一生其实并不够漫长,王安忆的描写,让她这一生似乎就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一次盛开。这一次盛开虽然是五彩云霞的光荣,却都是浮云。之后,她却因为这个光荣的烙印,无法再回到弄堂,回到家常,回到温馨的生活了。王安忆用华丽来叙述这个一生和这个一次的关系,渲染得特别浓郁。王琦瑶的悲剧就有了刻骨铭心的感染力。

小说里第二部的开头,王琦瑶的外婆总结她外孙女的悲剧,说得很有意思,她说:
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长得好,自己要是不知道还好,几年一过就蒙混过去了,
偏偏在上海这个地方,都是争着抢着要告诉你,
所以,不仅自己骗自己,还齐打伙儿的骗你,帮你一起来做梦,
人事皆非了,梦还不醒。


第二,王安忆这部小说表面上是线性叙述王琦瑶,和本来可以提供给她温馨命运的程先生的一错再错,写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从花开,到枯萎前还想重放的悲剧的一生。
实际上王安忆是要通过王琦瑶的故事,用她精彩的理性剖析来告诉读者,红颜悲剧的原因。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感染那么多的读者,是因为王安忆比较深刻地阐述了红颜薄命这个话题。

首先所谓红颜,女人的美都是由男人所发掘的,
女人的美一旦被发掘,成了光辉、光荣,就不能再过平民女子的生活了,
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命运,她的命运就被他人控制了。
因为这光辉已经大过了她自身。

而从光荣中跌落下来,还在光荣的尘土之中,
多大的光荣就要背负多大的冷落,
她还要背着这光荣的烙印,而无法回到民间。
这和白居易的《长恨歌》里描写的天上人间分隔的情景其实是一样的。
王琦瑶其实是用40年在还她那个三小姐的名誉所付出的代价,
这是为美丽的光荣的牺牲。


第三,王安忆用了白居易的“长恨歌”为书名,指向其实特别明确。王安忆把王琦瑶的悲歌放进白居易的《长恨歌》里头,要让读者用白居易的《长恨歌》来体会她所讲述的王琦瑶这个小故事。白居易的《长恨歌》,“此恨绵绵无绝期”延续了一千多年。王琦瑶和杨贵妃,一个是国色天香,回眸一笑百媚生,三千粉黛无颜色。一个不过是从弄堂里走出来的,终归还是小家碧玉。但所有的红颜,为颜色付出一生的代价都是一样的。

王安忆是通过她叙述的华丽,让你去体会白居易《长恨歌》的堂皇。这样的一个书名选择,我想其实是王安忆有意要将王琦瑶的故事放进一个大格局里头,让你通过它体会从西施以来,所有的红颜、祸水与薄命。

√最后编辑于2018/12/11 11:33

7条评论
未登录!
初初句句2018/12/17 21:55
我更喜欢高行健的书
真的汉子之浪漫风情V2018/12/17 20:32
没有看过这个小说,你写得很好!红颜祸水是中国权贵男人无耻和懦弱的托词,红颜薄命是中国薛蟠式的流氓对美女的摧残。都是男人的问题和无辜的女人无关。但从你的描述中并看不出女人红颜祸水、薄命的结论!主人公的一生显然是幸福的,多名真男人的真心爱慕,并把她当作圣女,并一辈子处于恋爱之中。至于她的惨死,写得很突兀。但结合历史背景,并不算多惨!依旧圣女般的结束!
行而知之2018/12/11 23:22
王安忆的巜69届初中生》,读读也蛮有意思的。
SandyG2018/12/11 23:00
在现在可以像李嘉欣一样活得风生水起
鹤影V2018/12/11 21:31
So 长,看不下去了……我说那啥,能不能写点风花雪月?
独自闲行V2018/12/11 11:52
这部小说是看过的,说到底就是女人不能靠一只漂亮面孔靠男人吃饭,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工作,有能独立谋生的能力。这是作为人在世上生存的根本。长得漂亮应该是可以为你加分而不是成为你的唯一资本。
独自闲行V2018/12/11 8:55
鄙视??!女性在不能掌控自己命运的要依靠男性养活的2年代才有红颜薄命之说。长得漂亮根据基因遗传学说那是进化的好的表现,更能适应生存环境更有社会竞争力。现在找个工作考个公务员还要面试,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看着顺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