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离婚是需要冲动,需要勇气,甚至是需要破釜沉舟的。可现在要对协议离婚的夫妻强制实行30天的所谓“冷静期”,以此来消除冲动、泯灭勇气,甚至掩盖矛盾,以达到夫妻不再离婚,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离婚率的伟大目标——这怎么看,都好像是ZF的一项面子工程。一桩婚姻能不能过下去,只有离婚者自己清楚。就好像某人说过: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最知道。但怎么遇到离婚这只鞋子,脚就不知道了呢?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组成因素,离婚不能自由,则所谓的婚姻自由,所谓的任何人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还存在吗?
√最后编辑于2020/12/18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