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什么?婚姻是随着私有制产生和发展,在一定历史条件能够存在和发展一种天生就沾满私欲的社会事物。不能否定,在当今人类历史中,婚姻的存在和延续依然有她的积极意义,但她和男女之间的爱,完全是两回事,婚姻属于社会范畴,而,爱情则完全是意识形态……相爱的结果可以走向婚姻,在体现了爱的同时也在完成社会义务;然而,不爱也可以走向婚姻,因为社会,法律,人文习惯没有要求婚姻一定要有爱情,只要你双方没有异议就可以成就婚姻……由此可见,婚姻仅仅是爱情的载体,她代表不了爱情,也说明不了爱情。鉴于现代的婚姻的功利性和时效性,婚姻的成就就更不能说给予或接受你的婚姻就意味着爱情了……
然而,爱情则不同,真正的爱情是纯粹的,是由衷,甚至一旦成就就是无条件的……因为两人是由于自然的相遇,时光的洗礼,真正互相被对方某些特点所吸引而带来的仰慕,赞许而产生的由衷而发的爱慕。这样的情感会伴随思念,关怀,焦虑,惦记乃至心随我动,爱她/他胜过爱自己;想她/他想到鬼神知……这样的爱,如果走向婚姻没有特殊的外因这份情感一般不会走向衰败,这就是所谓的坚实的爱情基础;在情与性的激情过后就转化成了断骨连筋的亲情……这份情义是牢不可破的,双方基本上不会出大格。
可如若这种动天地,泣鬼神的真爱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走向婚姻,双方留有深深的遗憾,那么这份情感一定是终生的相依相恋,当时过境迁两鬓斑白的时候也一定会转化为亲情,然而,爱的保鲜期要远远胜于婚姻……
老沙一贯认为,婚姻是吞噬爱情的魔窟,她在承载着爱情的同时也在不停的消磨着爱的精华;尤其是体现着现代特征的爱情,根本经受不起婚姻的检验……不错!每个期盼爱的人都在喋喋不休的说我在寻找真正的爱情,都在抱怨男人女人怎么都这么浮躁,都在忿忿不平的说真情难找……可是不知当事人想过没有,你在怨天尤人的同时你即将给予人家的那份情感是否带有功利性和时效性?(所谓功利性就是企图通过婚姻改变生活和境遇;所谓时效性就是那份情感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存在,当对方遇有重大变故,一改你们相恋时的境遇,你的那份情感是否能够无怨无悔的存在并延续。)如果是,那么你们的那份情感是爱吗?由此得到或给予的婚姻是什么?她仅仅就是婚姻,一种完成社会责任的义务,一种传宗接代的合法方式,一种公开解决性需要的床第之欢,一种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乌合……如果不是,难道就一定要婚姻吗?当然,能婚固然好,但,不婚就没爱了吗?
许多年前,在上海曾经发生一件令人感动和震撼的事件,某女蒋姓女子和一于姓男人相恋,后于姓男人杀人,在各方通缉中逃至蒋姓女子住处,时处70年代,于今大相径庭,此举乃惊天大罪,足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过……然,蒋姓女子为情所惑,匿之,并助其远遁……当公安追查时,为其百般遮掩,从容不迫,为其逃匿赢得了宝贵时间……后,于被捕,蒋遂被捕,于被处极刑,蒋同时获狱7年……临刑前,蒋疾呼:心随尔去……再后,民心大赞蒋姓女子,为此而发的大讨论的结论是:交友就是蒋XX……此举,没有婚姻,而爱来自由衷,不存在时效性……
爱,真正的体现在是两情相悦的感觉,是纯粹的心灵的感知,任何先决条件都不是爱情具备的特征,爱情的来源是来自火热的生活,爱情的铸就是时间的给予的成果,她不仅仅体现于婚姻,真正实现的爱情是在彼此的心中……心中那一泓清泉般的慰籍,享受的坦然,思念的由衷……爱,只有在思念中才可以涓水长流……
婚姻给予人的是家,可能包含爱意……但是已经改性或即将改性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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