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套餐的自由联想

不言愁 阅2109
  读密尔的《论自由》,常常陷入深思。密尔说,个人的无害于他人及社会的行动,应被尊重;人格的独立,应不受传统和习俗的束缚。一个自由的社会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因为社会的主流意见、传统与习俗,并不意味着包含全部真理。不同意见的存在有利于人类不断向真理的目标迈进。
  但是在爱情与婚姻方面,人们常常遵循着传统与习俗,很少见到不同意见。越是普通大众,越容易受到传统和习俗的束缚。正因为如此,有关爱情与婚姻的法律与道德的进化,仍难以按照人性及真理的目标前行。人们在这其中苦苦挣扎,却不能找到问题出自何处。
  密尔谈到这样一个例子。1830年在美国诞生的摩门教,只因教义不同,特别是主张一夫多妻制,其教主斯密·约瑟竟被狂怒的基督徒暴力杀害,成为自己创立的宗教的殉道者。余下的摩门信徒由杨·百翰带领来到美国中部荒无人烟的犹他州大盐湖山谷,他们在那里建起了如今著名的盐湖城。近二百年来,摩门教徒人才辈出,涌现出很多杰出人物。目前他们在世界上已经拥有一千二百多万教徒,犹他州成为摩门教的大本营。
  在摩门教徒远避沙漠之时,有些基督徒仍极力主张派出军队,深入沙漠杀光那些多妻制异教徒。密尔说:在当时,多妻制在中东地区、中国及周边国家是合法的婚姻制度,只因摩门教的多妻制产生于拥有一夫一妻制传统的欧洲人中间,便无法得到宽容。事实上,在欧美各国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之前,各个不同宗教之间互相敌视迫害乃是家常便饭。
  密尔说,他并不相信摩门教教义,但他们的一夫多妻制,虽然无法得到主流社会认同,仍有其合理之处。即然主流社会要求女人都要嫁人,那么对于一些女人来说,与其不能成为人妻,不如成为众妻之一。所以,摩门教如果得不到那些女人的认同,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
  仔细想来,密尔的说法有些道理。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国家,虽然多妻制普遍受到人们的唾弃,但是作为一项人类早期普遍实行的、并且至今在中东伊斯兰世界及非洲部分国家仍在实行的婚姻制度,不可能一无是处。记得读过一篇报道,一位西方记者在采访一位受过良好教育、工作不错、收入颇丰的阿富汗女博士的时候,听到这位女性自然而然、毫无愧色地说:如果可能,她愿意嫁给一位富有的男人,不介意他是否已婚。她还强调说,富有而有责任心的男人应该多娶妻子。
  事实上,世界上对于一夫一妻制与一夫多妻制的分歧,主要来自不同的宗教信仰。一夫一妻制本来是欧洲基督教的婚姻制度。十六世纪以来,随着欧洲人征服世界的浪潮,这一制度才传遍世界大部分地区并在当地形成法律和习俗。如今,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各国,极少有人怀疑这一制度是否真正合乎人性。按照密尔的自由主义理论,怀疑这一主流制度并提出不同意见,应当受到社会尊重。
  根据基督教的教义,上帝造人的时候,先造了亚当,再用亚当的肋骨造了夏娃,并把夏娃许配给亚当。这是基督教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宗教理论基础。而在伊斯兰世界,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理论基础,就是他们信仰的古兰经。所以,要改变他们的婚姻制度,正如要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一样,极为困难。
  但是在古代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则完全属于民族文化传统和习俗,没有任何宗教基础。所以,改变中国的这一婚姻制度就不会太难。我们知道,一纸法律的颁布就完成了中国五千年婚姻制度的巨大变革。
  但是,如果一个婚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来自宗教而不是基于人性,那么我就不能相信这一制度是否合理。在实践中,一夫一妻制所特有的弊病,举目皆是,人们早已熟视无睹。正如阿拉伯世界的人们对一夫多妻制的弊病也早已习惯成自然一样,两种制度下的人们遇到婚姻问题总是会说: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嘛。
  若从人性的角度看待婚姻制度,则会得出另一种答案。即然中国的现行婚姻制度不是来自宗教教义而是来自西方的影响,那么我完全有理由从人性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制度。
  中国在推行一夫一妻制度之初,人们认为,这一制度解放了妇女,使她们得到了与男人平等的权利,所以这一制度是先进的。
  而事实上,这种强行制造的平等,除了表面上压制了男人的多妻欲望之外,并没有给女人带来真正的平等。
  首先,由于男女在性别上天生的差异,女人常常只会爱上强于自己的男人。可是男人却可以爱上弱于自己的女人。如果我们认为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一样多的话,那么就会有很多很优秀的女人和很不优秀的男人被剩下,而他们之间是很难成婚的。
  这些剩下的优秀女人怎么办呢?她们只能从别的女人手里争夺那些已婚男人。可是成功率并不高,因为大多数优秀的男人要对他们所娶的女人负责,不能离婚,否则他们就成为没有责任心的男人了。于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会看到很多爱上已婚男人的未婚女人,在情人的位置上痛苦煎熬,抱着微弱的希望,难成正果。那一少部分幸运抢到了男人的女人,却又害了一位极为无辜的女人。女人们就这样,互相成为自己幸福的毁灭者。
  而那些剩下的很不优秀的男人怎么办呢?他们是不可能从优秀男人那里争夺到强于自己的女人的。他们可以娶那些离了婚的女人,可是那些离了婚的女人对于嫁给他们也极为勉强,这样的婚姻里,女人很难幸福;他们还可能会成为被拐卖妇女的买主;他们还可能去娶朝鲜、越南、缅甸等落后国家的女人。总之,不优秀的男人对于女人没有什么特别要求,能娶到女人就好。所以,一夫一妻制下,痛苦的还是女人多。
  其次,无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很多男人常常具有多妻欲望。虽然一夫一妻制阻制了他们公开迎娶二房三房,他们却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在地下实行事实上的多妻制。这种地下的多妻制要比真正的多妻制对男人有利得多。在真正的多妻制社会里,男人要为公开迎娶的二房三房承担法律责任。可是地下的多妻制,男人却可以随时更换二房、三房,不必负任何责任,法律不保护那些二房、三房的利益。同时,男人在外面搞下地下多妻制,不仅伤害妻子的感情,又会使她处于极度的不安全感之中,她们会担心自己的位置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别的女人取而代之。
  第三,一夫一妻制下,离婚对女人的伤害要大于男人。年轻的女人如鲜花绽放,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却迅速枯萎,离婚意味着她很难再找到强于自己老公的男人。这正是很多女人面对有外遇的老公还要死死纠缠绝不放手的原因。可是,她要么离婚,要么随时担着被取代的风险忍受老公的外遇,两者都很痛苦。而在真正的多妻制社会里,如果她不想离婚,至少不必担心被别的女人取代。
  第四,对于女人来说,一夫一妻制与一夫多妻制一样,不但没有给女人带来平等,真正压制的都是女人的多夫愿望。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有的男人在本质上感情专一,是一夫一妻制的维护者;而有的男人则在本质上有着多妻愿望,他们是一夫多妻制的主张者;肯定还有一些男人,在感情上并不反对甚至愿意与别的男人共享一个妻子。这并非人们常常所指责的变态,中国西藏至今还有很多地区在实行着一妻多夫制,这种自古就有的传统并非由少数变态男人来维持。同样,不可否认,有的女人,也许是大部分女人,本质上感情专一,是一夫一妻制的维护者;同样有一些女人,有着强烈的多夫愿望,但由于受到传统道德的束缚,嘴上不会明说,私下里是向往多夫制的。她们即使结了婚,还会期待着别的优秀男人对她们大献殷勤,宠爱有加。现实中,无论她们的老公多爱她们,她们还是很容易成为别的男人的情人。当然,还有一些女人,并不反对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宁做英雄妾,不做愚人妻”,就是她们的人生选择。在她们看来,如果所爱的男人是单身那当然最好,可是如果那个男人已经有了妻室,成为他的第二夫人也很不错,总比嫁给一个平庸的男人做正妻要好。
  总之,人性在爱情这一方面的要求,是复杂多样的。任何一个单一的婚姻制度,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符合人性。在一夫一妻制度下,进入婚姻的男女,都要表明只爱对方一人。对于那些感情专一的男女来说,这不成问题,毫无压力,正是得其所哉。可是,那些本质上有着多妻或多夫欲望的男人和女人,就必须违背自己的本性向对方撒谎。婚后,这些人只要遇到合适的机会,就会出轨。当然,如果他们的配偶也是同样的人,还可以达成协议,互不干涉,各取所需;但如果配偶是感情专一的人,那么给对方带来的伤害就难以衡量。正如上面所说,离婚和忍受,都是难以克服的痛苦。所以,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总有一部分人,特别是女人,受到的压制和不幸更多。当然不用多说,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一样,只有某个性别的人才可以多配偶,受到较多的宠爱,另一个性别的人极受限制,也不是理想的制度。
  那么理想的婚姻制度是什么?如果能够抛开宗教、传统、习俗及道德的束缚,那么多种制度并存才是最理想的婚姻制度。只要当事双方或多方自愿,任何一种婚姻形式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才可能最大程度上符合人性的要求,符合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正如人们可以在饭店选择各种不同的套餐那样,如果人们可以在婚姻登记处选择一夫一妻婚姻、一夫多妻婚姻、一妻多夫婚姻、甚至多夫多妻婚姻,那么,人类在爱情与婚姻方面遇到的痛苦将会减少很多。但是,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前提那样,人类的宗教、传统、习俗和道德能否进化到可以接受这样的自由婚姻制度,才是人类的最大难题。
  根据密尔的自由主义理论,对人类的婚姻制度做此联想,不当之处,人们尽可一笑了之。

√最后编辑于2009/11/26 22:25

39条评论
未登录!
玉顽主宝V 2011/7/28 11:14
看来楼主马上又要被约出去看电影儿了

姐姐们一个比一个漂亮,


支持楼主  楼主加油
.笑. 2011/7/28 10:42
中国女人 2011/7/26 22:34
我和作者的很多想法很吻合。
回头看看一百年前的人,就感觉再过一百年,可能会有更多的人认同这种最大限度自由抉择婚姻的方式。
我担心人类是否来得及走向这种婚姻自由抉择的时代呢?
不言愁 2011/7/26 19:01
拈花微笑~ 2011/7/25 23:00
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谁知道,告诉一下唄。以后当掌柜了,早晚要用到这个知识的
word 2011/7/25 19:02
引用不言愁在2011-7-21 19:30:56发表的内容:
好吧,我是来卖盒饭的。

那都多少钱一份啊?
现在MM还没吃晚餐,赶紧送到以下地址:A街B区C楼D门E室,记得要先按呼叫器,否则不予开门,暗号为:呼叫“柳传志”,回应“杨元庆”
kuner 2011/7/21 19:44
肃然起敬~
不言愁 2011/7/21 19:30
好吧,我是来卖盒饭的。
word 2011/7/21 16:51
外卖套餐的呗
McDonalds\KFC\永和\和盒谷\吉野家\真功夫。。。多着呢,什么都卖呗[此回复帖在2011-7-21 17:16:02被word编辑过]
并蒂莲 2011/7/20 22:57
看了这个老帖,我还是没明白不言愁来秀色是干什么的。
不言愁 2011/7/20 22:24
翻出这个老帖,回答淡然之心我来秀色是干什么的。
蓦然 2009/11/29 0:46
怎么说呢,其实人有任何欲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能达到也未尝不可。我觉着皇帝有皇帝的幸福,平民有平民的幸福,怎样活才不觉着亏是每个人的人生课题。
不言愁 2009/11/28 23:57
呵呵,不论是异想天开,还是想象丰富,大家一笑了之吧
某女士 2009/11/28 22:01
以下为引用匿名女士在2009-11-27 13:23:10发表的内容:
不言愁先生东西真多,想象很丰富。

不言愁是在异想天开,他何只是想象丰富呀。
不言愁 2009/11/28 14:59
谢谢你的最后回复。不过我还要根据你的三条进行回复:
1、在言论方面,自由主义主张思想和言论自由,人格独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意见。这样个体之间意见的相互冲突也就必然,争论当属正常状态。所以,请别把我对你意见的反驳当做计较。自我人生价值观正因有机会面对各种不同意见才会得以形成;没有意见争论的社会是没有自由的,也不会有个人的自我人生价值观;这个社会也无法进步。
  在行动方面,如你所说的个人行为处置体系,“只要有便、有利于个人,不伤害他人及社会就好”,这是密尔的功利主义自由主义两大原则之一。那么我文中的观点恰恰是用密尔的功利主义自由主义原理来推论和联想的。
2、感情与文学语言不适合做理性探讨,这正是我要强调的。我一直认为,感情与文学语言很容易夸大、扭曲观点与事实。所以,还是把那些语言留在文学领域吧。
3、西藏自古传统的一妻多夫制,即有兄弟共妻,还有朋友共妻、父子共妻。只不过后两种解放后到现在已经消失了,所以你才没听说。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婚姻制度都跟宗教和传统习俗关系密切,唯独与人性关系不大。
  对于西藏的现代化,我以一颗复杂的心情看待。我喜欢荣中尔甲的歌儿,喜欢看藏族的歌舞,也喜欢他们的被现代化包装了的MTV。但现代化同时又是对独特民族文化的破坏。世界需要多样性,一个统一样式的世界非常乏味。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2009/11/28 10:07
此文最后一帖。

1.楼主别太计较本人言词的合理与不合理,逻辑是否正确与否。已说过,跟帖状态下,不可能严丝合缝,引今具典、有理有据。在此,只是想表达一些当下自己的思考及想法,其中会有些问题,但还在不断探求,以建立和完善自我的人生价值观及行为处置体系,这一体系不求苟同,只要有便、有利于个人,不伤害他人及社会就好。

2.本人一些说词其实是从感情基调来表达的,不追求理性,只是想抒发一下当时的情绪或心境,比如:“它们会逐行渐远,不再回头”,纯文学色彩,好一个印象派诗句般的句子。

3.纠正或是完善一下看到的西藏“一妻多夫”的具体情形:兄弟几个共处一位妻子,还没听说有不同血缘下的情况。另,这是很特殊的不具广泛性的现象,且还与藏族的宗教教派有关(他们的教派太复杂了,眼花缭乱)。另人印象深刻的是听到和看到了本族一些极具现代感并融合了民族文化的MTV,有些相当震撼,本人惊诧不已。目前,西藏已步入现代文明史,已看到了她的充满活力与希望的现在与未来。
帘外落花 2009/11/28 1:26
白讨论的话题。不过我想起了韩国一电影《我的老婆结婚了》。大家可以去看看!
不言愁 2009/11/27 21:37
呵呵,楼上的曲解我的意思了。

从当今现实来看,谁又能阻止有钱有闲的人在合法配偶之外有更多的地下配偶?

再说,你能肯定没钱没闲的人在合法配偶之外就没有地下配偶吗?

所以,在一夫一妻制度下,很多婚姻都是依靠欺骗和忍受来维持。

呵呵,普渡众生不是我的想法,自我安慰也没这个必要。此文是从人性的角度探讨婚姻制度的合理性问题,但在法律未变的情况下还是要遵受现行法律的。正所谓言论自由,行动守法。懂得这个道理才好。
世外仙姝 2009/11/27 21:07
直白的说,LZ的中心思想就是有钱有闲的人,只允许一个配偶不合理。
为今之计,也只有找情人了,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用搬这么大套理论来普渡众生或者自我安慰。
不言愁 2009/11/27 20:38
回17楼的行到水尽处kk:
谢谢夸奖,呵呵!此文一时起意,仓促而成,不求全面准确,但求唤起思考与争论即可。

  关于人类的婚姻制度在社会生物学意义上的解释,我曾经考虑过,但基本没什么新东西,呵呵!

  大家都知道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但不一定知道他还有一本书《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在这本书中,他的的观点是,人之所以从古猿进化为人,并不是象恩格斯说的那样,是劳动创造了人。他主要强调了人在进化过程中性选择的重要性。他的这本书曾经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我这里不想复述他的观点,如果人们有兴趣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以个体婚姻为代表的婚姻制度的建立,消灭了人类早期那种自然状态下优胜劣汰的性选择自然法则。在严格的个体婚姻制度下,人类的个体,无论是优秀的还是低劣的,都有机会繁衍下一代。这使得人类脱离了自然的优选进程,人类整体的进化趋于停滞。
  另一方面,医学的发达,使人类中较弱的个体得以生存、生育,同样阻止了人类的进化。
  这是文明的代价。
  但是,人类又无法提出解决办法。我们总听说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但是,计划生育可以落实,优生优育却无法操作。人类可以对动物的配种进行科学管理,以培育出优良品种,但碍于人类自身的道德伦理,无法对人类进行类似操作。
  但是,我无意根据人类进化的需要,来着眼人类的婚姻制度变革。或许人类基因科技的发展进步,将来会有助于人类通过科技手段剔除人类个体中的致病或有害基因,协助人类的优生优育,促进人类的进化。
不言愁 2009/11/27 19:07
  18楼还问了:“比如:婚姻法、民法、刑法等等的制订、颁布及执行,都是基于人类用于维护、维持集体大多数利益的目的而建立起的有序的社会属性之表现的。人性好奇,总想偷窥,但越界了,有法则、法规甚至法律来找你说话,那这取绝于哪个属性建立起来的东东呢。”

  呵呵,这个问题问的好!其实你问的就是法律的起源及发展变化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太大了。因为,不同的思想体系所给予的答案是不同的,这些争议至今没有解决。看你想要哪个思想体系所给予的答案了。
  
不言愁 2009/11/27 18:18
回18楼:
  你的“人类的各项制度、法则取决于社会属性”说法显然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至少,你找不到任何一位哲学家帮助你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除非你认为你本人是个哲学家。即然你认为人性可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你最好先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从何而来、是哪个思想体系中的概念,再看看人家是怎么判断人类的各项制度、法则与人的社会属性之间的关系的。
  据我所知,西方很多人本主义者、自由主义者,通常都不使用这种人性概念,只有马克思主义者才这样分析人性。但是,马克思主义者说:人类的各项制度、法则等,属于上层建筑,而每一时代的上层建筑,取决于那个时代的经济基础。
  你下面那句话“看来,闭塞艰苦的自然外在环境对人性的社会属性的影响是多么的巨大,让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如此的接近。可人类一旦文明前进了,它们有会逐行渐远,不再回头。”显然这里你的表述不那么合乎逻辑。闭塞观苦的自然外在环境,体现的是当地独特的生产力,这种独特的生产力决定了当地未受外来文化影响的生产关系。由这种独特的经济基础和由此而决定的上层建筑构成的当地社会,决定了生活于其中的人具有本地特有的社会属性,这样表述好象比较合适。正如你去过两次西藏,可是你不会因为你身处那样闭塞艰苦的自然环境就会变成当地人的社会属性。因为并没有融入当地社会,你只有融入了当地社会才会具有当地人的社会属性。
  “可是人类一时文明进步了,它们又会渐行渐远,不再回头”。这种观点很难让人认同。首先,你根本无法证明什么是文明的,什么是不文明的。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而被改变了的制度、法则、习俗,并不能证明那外来的就是文明的,本地的就是不文明的。第二,人类经历过的历史已经证明,人的社会属性曾经远远脱离人的自然属性,但又回过头来向人的自然属性回归。欧洲和中国的历史都可以证明。所以渐行渐远不再回头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此回复帖在2009-11-27 18:20:52被不言愁编辑过]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2009/11/27 17:03
哦,回楼上的关于:所以你说“人类的各项制度、法则取决于社会属性”是错误的,不知道你的这一观点从何而来?

比如:婚姻法、民法、刑法等等的制订、颁布及执行,都是基于人类用于维护、维持集体大多数利益的目的而建立起的有序的社会属性之表现的。人性好奇,总想偷窥,但越界了,有法则、法规甚至法律来找你说话,那这取绝于哪个属性建立起来的东东呢。

当然了,我的话也可能不够严谨,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跟帖状态下斟思。反正就是那个影象的意识及意义了,有时间在仔细思考吧。

另,你谈到的西藏问题,我略有认知。当地去过两次,确有你所言之事实。看来,闭塞艰苦的自然外在环境对人性的社会属性的影响是多么的巨大,让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如此的接近。可人类一旦文明前进了,它们有会逐行渐远,不再回头。

谢谢交流。
行到水尽处kk 2009/11/27 16:44
不无道理。看多了秀色上那些苦咧咧的哀怨人生,不如象楼主这般建设性的意见令人眼前一亮,并且兴奋不已。。
论及婚姻制度与人性的牵连,也许还需要一些社会生物学意义上的解释——比如关于生物种群的繁衍、基因的延续和优化。。
似乎16楼的建议也有些科学性——关于夫妻制的分时复用技术?[此回复帖在2009-11-27 16:39:13被行到水尽处kk编辑过]
不言愁 2009/11/27 16:20
回15楼:
世界没有完美,但是,人类必须努力使这个世界向完美的方向迈进。否则,人类就不必再继续进步了,科学家、经济学家、发明家、哲学家都可以失业了。
觉得你的想法,正是中国几千年固步自封、不得发展的思想根源。

现实世界中,每个人在任何一件事情面前都可以有多种机会和选项。当最理想的机会得不到的时候,退而求其次也是个较好的选项,总比只能得到最差的机会要好。比如在事业上,如果你最想当微软总裁,可是你根本没有机会。但是,如果你有机会当微软副总裁,还有机会当个水果店主,可能你会选择前者。当然,如果你选择后者也没问题,总会有人选择前者。问题的关键是,人们必须有做出那种选择的机会。

呵呵,问我愿意做夫之一吗?我当然会说我不愿意。可是你不能因为我不愿意就认为所有的男人都不愿意,你这种以己推人的思维是错误的。如果你看过前段时间播出过的一部五集电视纪录片《西藏一年》,就会知道,西藏很多地区至今仍在实行一妻多夫制。那些众夫之一的男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过隙白驹V 2009/11/27 13:57
参考中国特色的七十年房屋使用权制度,建设性地给不言愁先生的套餐里加一款内容:夫妻双方七年分享期,到期双方自愿协商续或分。每个成年人一生只可续婚两次。续婚权不可转让,不可买卖。未到续婚期单方面提出离婚的,终身取消续婚权。到期双方续婚者,免征重婚税。此法释法权归秀色花园地下情庄。
世外仙姝 2009/11/27 13:37
以下为引用不言愁在2009-11-27 11:59:36发表的内容:
谢谢世外仙姝发表观点,看来你就是我文中所说的,属于维护一夫一妻制的女性,你的观点很好很主流。
不过根据自由的观点,一个好的社会制度不但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还要照顾少数人的利益、弱势众体的利益。你说对吧?
其实,为数不少的女人,对这句话很有共鸣:“宁做英雄妾,不做愚人妻”。正是由于这些女人的存在,多妻制才明里暗里很难消除。你对她们怎么看呢?


世界没有完美,也没有能够维护所有人利益的完美制度。
至于:“宁做英雄妾,不做愚人妻”那是这样想的女人的自由,只要不违法,没什么可说的。但是,我觉得那也是无奈,她何尝不想做英雄妻呢,甚至应该是想做英雄唯一的妻吧。
感情是有独占需要的。无奈罢了,有做妾的制度,也不能说就是合理的,更不是完美的。

请扪心自问,你愿意做夫之一吗。体会一下就明白了。[此回复帖在2009-11-27 13:31:33被世外仙姝编辑过]
某女士 2009/11/27 13:23
不言愁先生东西真多,想象很丰富。
过隙白驹V 2009/11/27 12:09
不言愁兄是又要红颜...又要选票...两手都要抓呵......赞一个
不言愁 2009/11/27 11:59
谢谢世外仙姝发表观点,看来你就是我文中所说的,属于维护一夫一妻制的女性,你的观点很好很主流。
不过根据自由的观点,一个好的社会制度不但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还要照顾少数人的利益、弱势众体的利益。你说对吧?
其实,为数不少的女人,对这句话很有共鸣:“宁做英雄妾,不做愚人妻”。正是由于这些女人的存在,多妻制才明里暗里很难消除。你对她们怎么看呢?
世外仙姝 2009/11/27 11:10
从自由的角度看,任何制度都是有制约的,不会是完美的。特别是牵涉到情感的婚姻制度,就更复杂。
单从人性来说,没有婚姻制度没有道德约束最好,率性而为。但是,必然造成社会的混乱。
人的生活离不开社会现实,人总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特定的地区。个体必然只能服从对这个特定情况下相对来说,对大多数人比较有益的,比较适合的制度。
现在的婚姻制度也是这样,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不仅是男人女人两方面,包括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家庭的稳定,孩子的成长等多种因素。

个人认为,一夫一妻制度,就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而言,是对妇女的保护。
不言愁 2009/11/27 10:42
5楼:
“人性的自然属性很重要,但社会属性更关键。人类的各项制度、法则取决于社会属性,绝不会是自然属性,虽然要给予其尊重。所以,婚姻的社会属性和人性必然是有不同一、不统一及有矛盾和冲突的。”

  其实,人的自然属性是自然的、天生的、生物遗传的、基因决定的,但人的社会属性却不是自然的、天生的、生物遗传的、基因决定的。人的社会属性是由人类制订的各项法律、法则、道德、习俗而决定。所以你说“人类的各项制度、法则取决于社会属性”是错误的,不知道你的这一观点从何而来?
  在人类形成之初,人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是同一的。随着人类的发展,人类为了其它目的,建立了各种不符合人性的制度、法则,才使得人的社会属性逐渐脱离了自然属性,才造成“不同一、不统一及有矛盾和冲突”。而人在社会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性,就是这种被社会规定了的社会属性。这种现象我们当然要理解、接受。但是,人类的继续进步,则要求人类制订的那些制度、法则,以人性为依归,使人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重合,或至少不要脱离太远。你说呢?
不言愁 2009/11/27 10:12
谢谢大家对看上去如此荒唐的问题认真讨论的态度,呵呵!

回5楼:
  “A为一夫一妻套餐,B为一夫多妻套餐。某人b非常喜欢B套餐模式,可此人只迷恋已选择了A套餐模式下的a;虽然a也可能不反感b,但a更本就讨厌B套餐模式。但该婚姻登记制度设计为:要求结婚必需在各类套餐范围自身内进行,怎么办呢?问题出现了吧。”
  其实,这正好解决了一夫一妻制下的普遍问题:b只能靠撒谎追求a,结果婚后b肯定要出轨,痛苦而后悔莫及的是a。
  在套餐制度下,由于每个人必须对套餐进行选择,b就不能撒谎,必须声明他喜欢B套餐,这样,对于喜欢A套餐的a来说,就可以不选择b,避免了被骗的可能。
  所以,在套餐制度下,a应该只在喜欢A套餐的异性中进行选择。b应该只在喜欢B套餐的异性中进行选择,c应该只在喜欢C套餐的异性中进行选择。如果他们明知道对方喜欢的套餐不是自己喜欢的套餐,还要相爱,那就不能怪别人骗他,是他自己不在乎自己。
  套餐制度,当然要对每种套餐制订相应的规则,心态变了的情况下,只要按照相应的规则办就好,总比目前状况下没有规则要好得多。如果大家感兴趣,不妨深入讨论一下。
  无论是自由主义者,还是马克思主义者,都承认人的两个属性。马克思说:人的人性更由人的社会属性来决定。但他同时说:当人的社会属性远远脱离人的自然属性的时候,这是人的异化。人类的发展进步要求人类摆脱这种异化。自由主义者说:人类的由法律、道德、习俗等,必须依据人类的自然法,才是符合人性的法律、道德、习俗。一切脱离了自然法的人类法律、道德、习俗,都是压制人性的恶法恶俗。
  所以,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人的社会属性脱离自然属性是个必然的过程。但总有一天,人的社会属性要向自然属性回归。
梨纱V 2009/11/27 10:06
遇到密密麻麻的文字就会不由自主滴跳过去。脑袋大了。
山水之情 2009/11/27 9:29
理论上可行,实施起来困难!
敢想!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2009/11/27 8:00
这个“婚姻套餐”计划也行不通。
问题的根源在于婚姻的主体是人---智商和情感都极为高级与复杂的有别与自然界其它物质的生物体。

举例如下:
A为一夫一妻套餐,B为一夫多妻套餐。某人b非常喜欢B套餐模式,可此人只迷恋已选择了A套餐模式下的a;虽然a也可能不反感b,但a更本就讨厌B套餐模式。但该婚姻登记制度设计为:要求结婚必需在各类套餐范围自身内进行,怎么办呢?问题出现了吧。
这还只是简单的方面,另假如:选A套餐的人爱上了选B套餐的,选B套餐的人爱上了选C套餐的,选C套餐的人又爱上了选A套餐的,套餐计划就将面临更大的系统问题了。

那在现实中的饮食套餐中发生类似情况是怎样解决的呢?以吉野家套餐为例,某人喜欢鳗鱼口味套餐,可他又对双拼套餐中的肥牛特感兴趣。很好办,掏钱买两份就行了。而对于人的婚姻呢,婚姻套餐计划是否再修订了,改A、B套餐可互选,可这不又和过去没什么区别了吗。

还有,食物套餐吃完了,就扔了或无非是排到下一食物链,成为该群体的营养品,而人呢?婚姻是要产生出具有血脉、亲情、情感的具有生命个体尊严的人。选了A套餐后,心态变了又想退出去B套餐,有那么好退吗,婚姻的结晶及连带的问题怎么办呢?象食物一样扔掉吗?

人性的自然属性很重要,但社会属性更关键。人类的各项制度、法则取决于社会属性,绝不会是自然属性,虽然要给予其尊重。所以,婚姻的社会属性和人性必然是有不同一、不统一及有矛盾和冲突的。

不言愁 2009/11/27 0:53
谢谢楼上的指点!
不过假设我不言愁真的坐镇红宫了,我也不会召集哥几个商量改革婚姻制度。这事儿只能由全体国民投票决定,只要婚姻专家们把各种制度选项准备好,剩下的就是选民的事了,你看这样成不?
过隙白驹V 2009/11/27 0:09
   很大的一个话题。对于不同婚姻制度的来龙去脉一无所知。每个人都可以说出若干一夫一妻制或者多夫多妻制的利和弊。读作者雄文的即兴共鸣在于任何制度的设计都应该源于人性的基石,而不是以维护教义纯洁或政权稳固为最终目的。在这个前提下,以传统中国的一夫多妻或者伊斯兰的一夫多妻和现代中国的一夫一妻制相较,都不能提出孰优孰劣的样版价值。
   可以肯定的是,同样鉴于人性之多样化,个体权利之间的不平衡,私权和公权的冲突,必然的决定了任何制度的设计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假设哪天不言愁兄坐镇红宫了,召集哥几个商量改革婚姻制度,又想能够公开的尽享齐人之福,又要保证不受楼下广大女同胞们的讨伐,多么两难的一个事呵。
玉顽主宝V 2009/11/27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