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们一个一个相继都下班归家去了,而我头愈发涨的厉害。这一天自己已经烧掉了两包多烟,还有不计其数的咖啡,究竟几杯,已经没法细数。只见那垃圾篓满是咖啡的包装,这都是自己一人制造的成果,看着红红绿绿的包装袋,只有苦笑。
昨晚,又开始久违的失眠。一直到凌晨四时过后,却也无法入眠,最后几时睡着的,已是不知。醒来时,已是九点过后,阳光直照进窗户,一缕温馨的感觉。趁着那个感觉,就此起了床。
失眠那个时段,满脑子的事情,纷纷扰扰,在刺激着大脑的神经元,似乎都有崩溃的感觉。在这纷扰的琐事中,自己究竟扮演者如何的角色,究竟这事件,与自己有多大的关系呢。自己也有些迷惑了。
这么大的一个诉讼,一丛纠结不清的债务关系,加之不争气的人,这事情做得好累。
想起来这几日在论坛遇到的朋友,不禁想到在她那个城市的她。那个我在大学里,暗恋3年,还不知道她姓名的她。
本不想说她的故事,可是此刻一点心情都没有,就顺手写了。那年,大概是17年前了,青涩无知的我进了大学校园。在那个夕阳西下,同学们几乎都去了食堂吃饭的当口,我还留在图书馆里阅读着。那一刻的安宁,是令人神往的,在今天这个浮躁的年代,那时的宁静显得弥足珍贵。
图书馆内已是稀稀落落只剩下寥寥数人,抬头瞅瞅从屋顶处那块天窗斜射下来的一缕阳光,照射在桌面上,映出来红透了的夕阳的光辉,似一幅油画般的光彩。而不经意的一瞥,却看到了这幅画面里,还有一位短发的少女,剪着齐耳的短发,静坐在夕阳光辉里看着书。面对这一副画卷,我不禁凝神端详了许久。从那美丽的面庞,白皙的皮肤,高挑的鼻梁,配上在阳光里显得有些金黄色的褐色的头发,那黄衫少女的印象,就此刻入了我的脑海。这一景象,印刻至今。
恍惚间,那黄衫少女抬头张望,开始收拾书本,预备去食堂用餐。我赶紧的收回那贪婪的目光,不敢再正视那美丽的让人颤栗的场景。
少女离去,走远了。目送着她的背影,内心的斗争就此开始,这一开始,就斗争了四年,耗尽了大学四年的初恋情愫。
从那以后,每每走在校园里,都在留意着,能否再次遇见那美丽的身影。真的有时候遇见,都会多多留意她,看得自己都脸红。
她比我高一届,来自何方,叫什么名字,在那个青涩懵懂的年代,我根本没有勇气去询问,去搭讪。内心里在上大学之初,就给自己立了规矩:大学里,坚决不谈恋爱。理由很简单,那个年代,我都是用着父亲的钱上大学,生活费开销全是父亲支持的,家里还有弟弟在上高中。谈恋爱就要增加开销,还要花费时间精力,我哪里有这个资本呢?还是用心的把专业学好,将来自己好立身社会,早日自己养活自己。
可是,遇见了这么美的场景,看到了如此令人着迷的姑娘,那个对爱情还懵懂的少年,怎能不动心呢。如此坚持着,矛盾着,居然我的这点异常的表现,被那女孩子的室友们察觉出来,每每与她们面对相向走过,擦肩而过后,总能听到一从银铃般爆笑,她的室友们都开始和她嬉戏起来。
有几次,女孩主动走到我的身边,几乎要挨在一起,我们一起站立在水池边,洗涮着自己的饭盆。一向洗饭盆都很快的我们,那个时刻,都可以的放慢了动作,享受着那份接近的感觉,那份欲言又止的暧昧。而我,依然没有迈出主动的第一步。沉默之后,离去了。我的身后,留下了一声叹息,那声叹息,我清晰地能够记得。

一个周日的时刻,那个时侯没有双休,只有周日可以休息一天,讲起来今天的孩子们都不会相信。那个周日,与室友们一起离开学校,到附近小村的商店转悠,闲逛着,我进了一家自己特别喜欢的小小书店,在那只有5-6平方的小书店里,我读到了影响我一生的一部书,还有无数的文学书籍,在那里看到居然还有《文化苦旅》这样的文字,年少无知的自己,被秋雨先生深深迷住,但是,翻看了那部书,一来觉得价格昂贵,35元的价格顶的上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补助金,同时,那里的短文,我真的看不懂。那部书,至今我都没有好好的去读。想来也很好笑,真的,读不读,那文化的苦旅真的与我无关。
在那里,知道了卢梭,看到了不少国外思想家的作品,了解了解放前30年代的文学作品,知晓了沈从文并就此喜欢上他的作品。更为难得是在那个小小的书屋,读到了《约翰.克里斯多夫》,整个一大部头的作品,真的爱极了傅雷先生翻译的文字,那部作品,在那后面的几年中,一直到2000年,我读过5遍,整整伴我青春的成长岁月。
那个周日,我依旧逛进去那家书屋,在里面贪婪的翻阅着,不经意间一扭头,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女孩子站立在了自己身边,那发丝上的气息,几乎直直的钻进来我的鼻息。仔细端详,竟然是我日夜思念着的那位黄衫女孩。那真的心跳,估计有120,紧张,兴奋...真的不晓得如何描述。下意识的将手中的书籍太高几寸,遮住自己紧张的面庞,是害羞还是害怕,真的不知所挫。
正壮大了胆子,想着一会怎么和她说上一两句,她的室友垮了进来“走吧,.....”自己内心在那一刻,是绞动着的,焦虑、失落不可言表。然而,终究她走开了。
过后的日子,自己报名参加了学院里举办的第一期驾驶培训班,也是唯一的一期,因为既能学到驾驶技能,又能够算上学分,还是挺美的事,那个培训,是拿不到驾照的,只是学院内部的一个技能训练。心里惦记着,要是她也来就好了,那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搭上话了。.....她没来,看见过她从那驾驶班车队的报名办公室走出来的,但是,她没有参加。那个学费380元,我记得很清楚。我们那时一年的学杂费,也就是400左右。
就这么晃悠晃悠着,时光匆匆流逝,一转眼,都大三了,考过英语四级,就幻想着再胡乱碰运气,靠英语六级试试。其实那会我们的英语课程早就结束,完全在于自己的自学。那个英语六级考试日的早晨,和室友两人坐在校园小花园荷塘边的草地上,晒着太阳,胡乱抱本单此书看着,聊着。
忽然,一袭白衣飘飘的女孩走过我的面前,头顶戴着一款宽沿的草帽,装饰的恰到好处,身边陪着一男生,一起从从草地前的小径散步走过。仔细看去,却是我天天想着的那个女孩,那位黄衫女孩。她扭头瞥见我,大概是我惊愕的表情吓住了她,亦或是迎面的阳光刺痛了眼,她迅速的摘下草帽,竖起遮住自己的面庞,加快了步伐,从我面前走了过去。那一刻,我的心像是沉到了池塘底,冰凉冰凉的感觉。室友开始嘲笑我,你看,你的女神跟人走了

她那一年很快就毕业了,在那个7月流火的季节,我知道,她就将远去,去到我今生可能再无法相见的远方。那个离别前的几个月,4月玉兰花绽放的日子里,时常梦见她挥手与我离别,身影消失在弥漫的大雾里,令我无处寻觅,醒来的时候,自己的眼角挂着晶莹的泪。那时经常独自吟唱的歌,是那首《夜未央》,因为喜爱那一句:那年黯然离别后,再也没有人与我同饮......那时,真的以为,这就是一份再也无法找回来的爱与哀愁。
她就这么离开了,毕业,远去,在遥远的不知道何处的地方,我却思念着这个今生可能无法再次遇见的女孩,就连她的名字,我都不曾知晓。
一年的时光就业匆匆而过,转眼,我也行将毕业,要离开这生活了4年的大学校园。离开之前,仍在思念这个女孩,她究竟会在哪里呢。
忍不住,将自己的照片洗了两张,找寻到我的一位来自西北兰州的同学,我告诉他,我喜欢一个女孩子,但是,我一直没有告诉她。我甚至知道她们宿舍同学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却不晓得她是谁。麻烦他带着我的照片,回到兰州,帮我问一问他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的那个班上的一位女同学,认识不认识照片上的这个大男孩,要是见过这个男生,我有事情想请她帮忙,帮我打听一个人。
一挥手,我也告别了大学校园,踏上社会,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三个月后,一日在办公室看报纸,借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是熟悉的女生,她说,她是XXX,是我让同学回去帮忙打听一个人的那个女生。我听那声音,更似我班上女同学,我这点暗恋的糗事,她们谁都知道,我笑着打哈哈,别和我开玩笑了,我知道你不是.......几番交涉之后,她很认真的说,她就是哪个我要找的女孩子,............我的冷汗,刷的一下,就从胸前淌了下来,好在已是秋天,看不出来我在汩汩的冒着冷汗,那冰凉冰凉的冷汗,伴着那悦耳的声音.....我的心都要碎了。
“我就是XXX,其实,我也知道一个男生,在校园里,个子高高的,是机械系的,比我低一届吧,还参加过驾驶学习班,其实我也是想去的,后来想想可能忙不过来,就没去........”,我接过她的话:“我认识的那个女生,是化工系的,我知道她的宿舍的人,却不知道她的名字,有一次在小花园,她穿着一袭白色连衣纱裙,戴一顶草帽,与一男生一起走过....”话音未完,她打断我“你别说了,别说了......你要找的人,就是我。”
那一次电话,也许是我今生最为神奇的通话,也许是我今生最难忘的通话。我们后来书信往来,诉说着自己的生活。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都是深深惦念着彼此。她是我在兰州的传奇故事,而我,至今还没有去过这个城市。心里总还是想着,一定要去看看的,那里有很多自己的同学挚友,上下铺的兄弟们。
那后来,看着她写来的文字,我的心情难以平覆。我和她,将来会怎样?我不会舍弃现在的生活区西北闯荡,而她要是来了我的城市,我能够照顾好她吗?我们在学校里没有更多的交流,虽是彼此吸引着,但是真的走在一起,会还保持理想中的那份完美吗?经过深思,我在最后写给她的心中告诉她:要是身边能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能够给她温暖,请抓住不要放开,希望看到她幸福的生活着。
自那以后,我们断了联系。
2004年的5月,一段时间,突然很是思念她,感觉着,她该要结婚了吧。6月初,给她家里去了电话,她的妈妈给了我一个新的号码,我打过去,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纯美。标准的普通话,夹杂着西北方的声腔,我问她,大概要结婚了吧,这些日子,感觉特别强烈,忍不住,打来电话问候。她笑着告诉我,5月1日结婚的,因为相距太过遥远,就没有通知我。我知道她这是善意的宽慰,却也是我们彼此的默契。
她应该是继续的在幸福着,从那次电话后,我没有再联系。我希望她时时刻刻,每一个白天黑夜,都能幸福着。而我和她,彼此都守护着这两个人的情感,将这份早已超越了爱情的情感,彼此珍藏。
我想,我总会去到那座城市的,不为见面,只为怀念。但得一日真的能够彼此见面,也许红颜已逝,也许人老珠黄,而自己也许早已白发鬓鬓,步履阑珊,但是这一份纯粹的记忆,纯粹的怀念,却是我和她终身的幸福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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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记:
你都还好吧,兰州,其实离我也不再遥远,当年坐火车要两天两夜,如今,我可以花两个小时飞到你那里。我想,我很快就有机会去看你的。看看你的幸福的一家子,看看你的孩子,看看那个曾经风华正茂的我们,如今,又是怎样的一种默契。但愿还是在那广玉兰花开的季节,我来到那里,能够看到更为真实的彼此。

当年在校园里窗台上独自栽种的那一株“红衣主教”,其实,就是对你滴血般的思念。映在阳光里,那随风飘动血色的回忆,就是这超乎爱情的情愫的内涵。随风去吧,但愿能将这份记忆保存至永久,彼此珍惜。√最后编辑于2010/1/28 2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