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而言: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一群人的事;
“爱情”总显得浪漫、纯洁、多彩及高尚,“婚姻”总离不开现实、繁冗、单调及世俗
内在而言:
“爱情”属于意识领域,“婚姻”属于物质世界;
“爱情”是天然的某种荷尔蒙化学反应的产物,“婚姻”是后生的各类利益博弈权衡的结果
取向而言:
“爱情”迷恋沉醉于形,“婚姻”慎意束求于行
“爱情”无论高低贵贱,“婚姻”讲究门当户对
法理来说:“爱情”无法可言,“婚姻”有法可依。
√最后编辑于2011/8/3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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