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是有些忐忑的。因为我穿的是棉七分裤,普通棉,很常规的街头,很休闲。这身妆扮,很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也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而我却身着这么一身,要跟他去西餐厅里妖骚。我想,我大概会惹来许多白眼,这不是我喜欢的。
所以,坐下时心里便有不爽。他问我牛排要几分熟的,没好气的,你看着吧。
温暖的桔红色的灯光,让许多女士平添了优雅,她们穿着好看的裙装。不过,我的男友很帅,这是我最大的化妆。
我为自己的小Q精神暗自乐了一下。
牛肉咬不烂,对我这个食草动物来讲,吃这个东东费牙不说,直接咽有些困难,越嚼还有些反胃了。干脆偷偷地吐出来,藏在生菜叶下。
威士忌大概没一两吧,不带劲,想念我爱喝的煮酒了,我可是小一斤的量哦。
结账六百多块。扯着他出来后直奔前走。他问:干嘛去?
吃饭,斩钉截铁。
不是刚吃过吗?没吃饱。不好吃。他笑了。没吃饱可以再叫一份嘛。
你当我傻啊。别的女士都只吃半份,我还再要一份,耍猴呐?
他嘎嘎大笑。少来,现在去吃真正的饭。
要了四两饺子,二十个。好吃的皮薄大馅饺子,边吃边不忘抨击下万恶的资本主义,当然还有难吃的要命的东东。还不忘用中华美食诱惑他。
他艳羡顿起:你经常喝的煮酒,真的很好喝吗?
当然。我可不可以尝尝去?
明天吧。我带你去见识另外一种生活。
我常喝酒的地方,是个小餐馆,一共只有十来张桌子。店面小,摆设也不咋样,但是很北方的朴实。
但我喜欢的是这儿的酒和菜。尤其是煮酒。喝过几次后,我已经将其秘方偷来。
但还是喜欢和朋友在这儿喝酒侃山。喜欢很小的店堂里各桌的声音犬牙交错互不相让此起彼伏,象美国国会大选。
一种淹没在最底端的安闲和释放。
他还是很讶异于这样的一个酒馆居然是我的最爱。我猜想他的确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每年有限的几次回国,他沉浸在国人的面子摆设中。而我要的是里子,心中暗自得意。
和老板娘熟络地打过招呼,点过菜。他吃辣,我不吃。六个家常菜上桌,终于止住了他一直按抑不住的偷笑。
他说:我的耳旁从来没有这么丰富的声音。太热闹了。他下意识的摇摇了头。不知道是否认这种环境,或者,摇醒自己的意识。
你也可以,希望你能彻底放松下。想来你在国外,太装了,不好玩儿。
他美国式地挑眉撇嘴,两只手在桌下,我看不到那个经典式的手势。
酒上来了,黄白各一种,白酒是很烈的六十度的高梁酒煮的。黄酒是正宗的古越龙山绍兴黄,佐以青梅等料。
他的眼神中已经注满了期待。将他的杯注满,捧了起来:闻一下,先别喝。
他的鼻子皱了下,似乎是想分辨这种奇怪的味道。再嗅,奇怪的味道。
哈哈,那现在先吃菜,然后才能喝。空腹喝酒伤胃。
酒杯一直在他的左手端着,右手夹了两次菜,送到嘴里,他将杯子送到了口边。我不再阻止,笑着看他。
他分明是很小心的尝,还是有些痛苦的皱了眉。再试饮,再皱。
我已经笑咧了。我在等他的评价。
果真很特别。和你一样。
哈,我喜欢的结论。来,过一个。
我们说话的声音是较轻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周边真的很喧闹。一个光膀子的男人一只脚放在椅子上,在和对面的朋友抬杠。
声音之大,让我们要凑近了才能听到对方的话。而我们说的,是不想让周边侧目的。
没多久他已经汗流浃背,火热的高度烧酒又加了姜丝,当然知道要引爆怎么样的淋漓。我已经 不再劝他喝酒,因为他会自己下意识的端酒喝。我只是在陪他喝见底后再续一杯。
话不多。但是气氛很热烈。直到他开心的要求,我可以再要一壶么。好的。一斤煮白酒,他果然开启了真性情。
这就是我喜欢的粗砺的生活。我们象任何市井小民一样,不装,不端,享受最平凡的畅快。
那些与品质宣传有关的高贵的词语,比如,拿铁,西餐,法式,Lv, 我不需要,因为我不享受。
我最喜欢的衣服,是纯棉的。喜欢穿上后的随意与舒适,更有平凡的踏实。
我最喜欢的旅行,是苦旅。是一个人一级级台阶地丈量历史、传说、风景。
我不喜欢化妆。固然是因为自小底子平凡,更是自己不喜欢描划的繁复,宁可简单的粗砺。如石样的峥嵘出自己的独特的真实。
那些被光环笼罩的人或物,都会是我尽力远离的。不喜欢置身水深火热,更愿作隔岸观火者。
喧嚣鼓荡的都市中,我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一缕借过世间的风,带走的是我的感受。身后,一如过往。
很好,仿佛我从没打扰。
√最后编辑于2012/8/17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