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帅哥约了靓妹泡吧。在轻柔的音乐和沁人心脾的美酒所营造的气氛中,他们聊的开心,喝的快意。离开酒吧时,帅哥亲切地揽了一下靓妹的腰,却触到了靓妹臀部。出了门,兴致正浓的帅哥提议靓妹去自己住处小坐,靓妹欣然前往。进了帅哥房间,帅哥忽然吻了一下靓妹,娇羞的靓妹顺势投怀送抱,二人瞬间拧成麻花状.....
请注意:若非靓妹早已芳心暗许,帅哥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两次性骚扰。
所以,同样的一个动作,若是靓妹喜欢你,那是亲近;若是靓妹不喜欢你,那是性骚扰。
很多女人在喜欢男人时,不会主动用语言表达出来,却会通过表情或姿态发出暗示,心领神会的男人自然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却有那种不识相的男人,被自己的情欲所迷惑,自以为从女人的脸上或姿体语言中发现了信号,当他试图用行动表达时,坏了,你他妈的性骚扰人家了。
男人的天性是行动先于语言。不巧的是,女人的天性是语言先于行动。而在两性关系中,男人又常常必须主动。若男人心有所动却总是等待女人采取主动,多数会被女人视为懦弱而遭到鄙视。可悲的是,如果男人依照天性主动地用行动表达,则构成性骚扰的机率大增。
所以,男人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天性,顺应女人的天性,语言在先,行动在后。这一点对那些容易对女人的表情和态度发生误判的男人龙为重要。特别是,总有一些女人会故意发出暗示,以试探男人是否对她有意。若男人自以为接收到的信号肯定没错而采取了行动,你就掉进了性骚扰陷阱。
最近那位韩国总统府发言人尹昶重被指控“未经同意摸实习生臀部”,无论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是摸到了臀部还是只摸到腰部,他都有口难辩。谁让他未经同意就先动了手?就算他认为从女实习生那里看到了可进一步亲近的暗示或默许,也只能自己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因为暗示和默许从来不能被明确视为“经得同意”。严格来说,这只是他的主观想象。
可见,事先征得人家语言上的同意,再采取进一步行动,才是万无一失之举。
但是,听到了什么语言才算是已经征得人家同意了呢?
如果男人说:我喜欢你。女人也说:我也喜欢你。这算不算是征得了女人的同意呢?未必,如果女人较真儿说:我说喜欢你并不等于允许你摸我的臀部,那么男人同样有口难辩。
事实上,从法律角度看,只有得到直接肯定的回答才算经得了同意。
男人问:我可以摸一下你的臀部么?女人说:好啊,摸吧。
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几个男人是在得到了这样肯定回答的情况下才摸到的。特别是在中国这种特定的文化和心理状态下,这种对话是问的无耻,答的淫荡。所以“我可以摸一下你的臀部么?”这种问话本身也可能构成语言上的性骚扰,就算女人对你有意,你得到的回答多数也是“哥你好色哦”之类,怎么都不算是直接肯定的回答。若人家无意,你仅凭一句问话就可获得“流氓”、“色狼”之类的头衔。
事实上,绝大多数男人都是在得到暗示和默许的情况下才摸到的。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男人时刻处于遭到性骚扰指控的危险之中。你是不是性骚扰,完全取决于女人是否要指控你,除非你每次都得到了“摸吧”这样的肯定回答。
所以,这样的故事尽管发生的概率很低,却是可能发生的:你约了一位女网友见面,相谈甚欢。你说:我喜欢你!女人笑而不答。你去亲吻她,她闭上眼睛,嘴里却说:不要啊,不要。而你又继续吻她、拥抱她,她欲拒还迎,半推半就。你又进一步摸她的胸部、臀部,她气喘吁吁,说:不要这样,不要这样。这时你若真停下来,在她眼里你就是个傻冒了。但此时如果她大声喊叫:来人啊,救命啊。那么,你性骚扰的罪名就坐实了,弄不好还得被判个强奸未遂。谁让你事先没问她一句“可以吗?”她也没说过一句“好的”。而她把半推半就说成是对你的反抗,你也只能哑口无言。
√最后编辑于2013/5/13 5:16

















